说明:供族人查阅、科普使用,释义通俗,恪守谱学规范。
一、世系架构类
谱牒:宗谱、族谱、家谱的统称。古以谱记世系、牒录事迹;帝王之谱称玉牒。
家乘:家谱雅称,谓家族私家史书,记载较详。
宗:以同一始祖为源头的血缘共同体,分大宗、小宗。
族:同一远祖下,大宗连同所有分出小宗后裔,合为一族。
本支:本次修谱重点整理、考证的主干支系。
旁支:同始祖之下,本支以外其余房派后裔。
本宗:同姓有血缘的族人。
外宗:异姓姻亲、外族入籍者,一般只作附注,不入正统世系。
字辈(派语、派行):家族世代排行用字,一代一字,区分辈分长幼。
昭穆:宗庙、坟地的辈次排列礼制,始祖居中,左昭右穆,序辈分、别亲疏。
始祖:本支可考最早的血脉源头先祖。无碑志、史料佐证的传说人物,不立为始祖。
远祖:始迁祖之前,年代久远、世系链条残缺、难以完整接续的先辈。
得姓始祖:最早受封得本姓的上古先祖。
开基祖:最早定居一地、开创本支基业的先祖。
始迁祖:由原籍迁出、定居现居地的第一代先祖,是修谱断代的核心基点。
房支:同一先祖诸子,各自繁衍形成的分支,分长房、二房等。
分房祖:一房之始,分出该房的第一代先祖。
支祖:自主支分出独立分支的第一代先祖。
世(代):一世即一代人,一世祖为首代,依次排世次。
世次:族人所属世代,记作第××世。
世系:自上而下一脉相承的血缘传承脉络。
世表:表格罗列族人姓名、生卒,不载传记,简明梳理世代。
远古世系:上古传说世系,缺少实证,仅作溯源参考,不作为可靠传承。
得姓世系:自得姓始祖至大规模迁徙之前的传承脉络。
南迁世系:历史战乱南迁之后形成的支系传承。
始迁世系:始迁祖以下,史料可证、世代接续清楚的主干世系。
大宗:嫡长子一脉相传的主干,主掌宗族祭祀。
小宗:嫡次子、庶子分出的支系,古制五代之后不再承袭大宗权益。
苏式谱(垂珠式):竖向树形,父子上下承接,适合展示单线世系。
欧式谱(横列式):一代一行、同辈横向并列,便于对照同代族人。
二、亲属称谓与人物敬辞
讳:专用于已故先祖名前,以示尊敬;在世人名前不用。
考:已故父亲。
妣:已故母亲。
先:早亡、无后、福泽未备的已故长辈,用于先考、先妣。
显:福寿周全、子孙兴旺的已故长辈,用于显考、显妣。
祖考:历代已故男性先祖统称。
祖妣:历代先祖的配偶统称。
处士:有德有才而不曾出仕的读书人,是无官职先祖常用雅称。
伯:父亲之兄;叔:父亲之弟;姑:父亲之姐妹。
堂兄弟:同一祖父的平辈兄弟。
从兄弟:同一曾祖的平辈兄弟。
族兄弟:同远祖的平辈兄弟。
外戚、姻亲:母方、妻方的异姓亲属。
孺人:七品官员眷属,民间妇女碑谱常用尊称。
安人:六品官妻母;宜人:五品官妻母;恭人:四品官妻母;淑人:三品官妻母;夫人:一二品高官妻母。
备注:这套命妇封号明代定型;明代以前谱载此类封号,多为后世追赠,不可当作原始史料。
三、族人迁徙、生存状态
存:在世健在族人,不使用讳、考、妣。
卒、殁、亡、故:成年族人去世的通用文雅表述。
早夭、早殇:未满十六岁夭折。
殇细分:七岁以下早殇;八至十一岁下殇;十二至十五岁中殇;十六至十九岁上殇。
外迁:迁出原籍,定居外地。
外流:外出谋生,常年在外,分可联络、失联两类。
失考:迁出后住址、生卒、子嗣无从查证。
漂泊:在外流动,无固定定居地。
归籍:外迁族人晚年返回祖籍定居。
流寓:寄居他乡,没有正式落户。
只身外出:单人外出谋生,无家属随同。
原籍、祖籍:迁出之前的老家。
宦迁:因做官迁居异地定居。
商迁:经商而落户他乡。
避乱迁居:因战乱、灾荒逃难迁徙。
红丁:在世成年男丁。
旺丁:已孕尚未降生男丁,寄托人丁兴旺之意。
亡丁:已故男丁。
四、继嗣宗法(凡例重点)
嫡:正妻所生子女,嫡长子优先承宗、主祭。
庶:侧室所生子女,承袭次序次于嫡出。
正室:明媒正娶原配妻子。
侧室:妾,非正式婚配。
继嗣(承嗣、过继):无男丁者,取同宗晚辈接续香火。
嗣子:同宗过继而来的继承人,享有祭祀、承继的权利。
无嗣、乏嗣:没有亲生男性子嗣。
绝嗣:本房男性血脉断绝,传承终止。
止:已婚男子亡故无子,该支世系终止。
入嗣:本族无子之家接纳同族晚辈承继。
出嗣:将己子过继给同宗无嗣之人,谱内必须注明。
归宗:早年出嗣者或其后裔,回归本生支系入谱。
抚子、养子:异姓收养之子,传统宗法不入正统世系,可酌情附注。
义子、螟蛉:无血缘的认养、结拜之子,不入世系。
立嗣:宗族长辈见证,正式确立继承人。
祧承:承接祖先祭祀,延续本房宗脉。
兼祧(双承):一人同时承继两房香火,赡养两房长辈。
大宗不绝:优先保全大宗传承,大宗无嗣,优先从小宗择嗣。
先亲后疏:立嗣优先亲兄弟之子,再及堂亲、族人,不取异姓。
五、婚姻姻亲用语
配:男子娶原配正妻。
继配(继室):原配亡后续娶之妻。
三配:继配亡后第三次续娶。
改配:离异之后再娶。
聘:定亲,尚未成婚。
适:女子出嫁。例:长女适张氏,即嫁入张家。
待字、未字:女子尚未定亲。
出阁:女子出嫁。
归宁:出嫁女子回娘家省亲。
改嫁:丧夫或离异后再嫁,旧谱一般不予收录。
入赘、招赘:外姓男子入女方家落户,俗称上门女婿。
孀赘:妇人丧夫之后招婿居家。
孀居、守节:丧夫不再改嫁,尊为节妇。
翁姑:儿媳对公婆之称。
岳丈、岳母:妻子父母。
亲家:男女双方父母互称。
六、生卒、丧葬墓葬
生于、卒于:谱中记载生卒时间,可兼注年号、干支、公历。
享年、寿年:六十岁及以上寿终。
得年:三十至五十九岁离世。
早逝:三十岁以下离世。
薨:古时高官显贵去世的尊称。
寿考:高寿善终。
茔、祖茔:祖坟墓地。
祖山:宗族共有的坟山。
佳城:坟墓雅称。
暂厝、厝葬:临时浅埋,等待择期正式安葬。
浮葬:简单安葬,未营建坟茔。
迁葬、改葬:起骸骨另择新地安葬。
合葬:夫妻同穴。
祔葬:晚辈附葬长辈墓侧,或妻附夫墓。
分葬:夫妻分两处安葬。
封茔:修筑坟冢。
立碑:墓前树碑镌刻信息。
祠墓:祠堂旁先祖墓葬。
七、宗族组织、规约
祠堂、宗祠(总祠):全族祭祖、议事、举办大典之所。
支祠:一房分支自建的祠堂。
祖堂:家庭供奉祖先牌位的厅堂。
神主、牌位:先祖灵位。
族会:族人大会,商议宗族重大事项。
族长:全族总管,主持祭祀、调解纠纷。
房长:一房负责人,管理本房事务。
祠长:专管祠堂、祖山、公产。
主修:本次修谱总负责人;副主修、协修:协助主修。
采访:外出采集族人信息、抄录碑刻。
校对:核对世系、生卒,勘正错漏。
缮录:文稿抄写、整理归档。
族规、家规、家训:约束族人、教化子弟的宗族条文。
庙规(家礼):祭祀、婚丧礼仪规范。
禁约:保护祖山、坟地、祠堂公产的规约。
公产:宗族共有的田、山、房屋、坟地等。
祭田:宗族公田,收益用于祭祖与宗族公益。
领谱字号:旧谱编号分领,防篡改、防遗失。
凡例:修谱总规矩,明确入谱、继嗣、外迁、女性收录标准。
黜族:严重违犯族规,从谱中除名。
五服:依丧服定血缘远近,出五服则亲缘疏远。
九族:宗亲总称,泛指直系、近支亲属。
八、考据辨伪(辨析篇配套)
孤证不立:仅有一处记载,无碑、史、文物佐证,不采信入正统世系。
附会:后人强行挂靠名人先祖,时序、年龄不合常理,属于杜撰。
时序错乱:世代间隔违背正常生育规律,存在缺代、错位。
断代:血脉传承链条中断,中间先祖信息失传。
存疑:史料记载互相矛盾,不下定论,标注存疑留待后考。
阙疑:查无实据之处空缺,不编造姓名强行补齐世系。
后世追封:后人给远代先祖追加官衔封号,不是当时敕封,不能作原始史料。
九、功名、封赠、官职、纪年
童生(儒童):未考取秀才的读书人。
庠生(秀才):院试录取,入府县学,功名起点。
廪生:优等秀才,享官府廪粮。
增生:二等秀才,无廪粮。
附生:后扩招秀才,等级最低。
贡生:秀才选送入国子监读书,含岁贡、拔贡、优贡、副贡、例贡。
举人:乡试中式,可出仕,榜首解元。
贡士:会试中式,榜首会元。
进士:殿试中式,分三甲,榜首状元。
监生、太学生:国子监生员,含正途、捐纳例监。
科甲出身:科考正途得功名,区别捐纳、举荐。
例授:本人在世按例受封。
例赠:子孙显贵,追赠已故先祖。
封:在世者受封名号。
赠:逝者追赠名号。
诰封:五品及以上封赠;敕封:五品以下封赠。
朝议大夫、奉政大夫、奉直大夫:五品以上文职散官。
承德郎、儒林郎、文林郎、徵仕郎、修职郎、登仕郎:六至九品文职散官。
陟、擢、升:升官提拔。
转、调、徙:平级调动。
贬、谪:降职。
黜、罢、免:革除官职功名。
署、守、假:临时代理官职。
致仕、告归:辞官退休。
教谕、训导:府县学官;知县:一县长官;候选:等候补缺任职。
乡饮宾、耆宾:地方推举的有德乡贤,是乡间荣誉,非官职。
干支纪年:六十甲子循环记年。
年号纪年:帝王年号纪年。
鼎革之年:朝代更替、战乱动荡之年。
十、谱书编修相关词条
谱序:谱首序言,记述源流、修谱缘由、经过、宗旨。
源流考:专门考证姓氏、迁徙、世系的文稿。
传、行略、行述:先祖单人传记,记述德行事迹。
墓志铭:刻于墓石,记载逝者生平。
续修:旧谱保留,接续新增后人。
重修:考证纠错,重新编纂整部族谱。
理事长:修谱决策负责人。
秘书长:事务执行统筹。
监事长:监督财务、纪律。
主编:谱书文稿终审、质量总负责。
执行主编:协助主编处理编务。
责任编辑:定稿,文责自负。
校对编辑:专职核对文字、世系。
美术编辑:封面、版式设计。
特约编辑:外聘专家,专项审稿。